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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的好朋友—外勞仲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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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護服務等專業服務

「外籍看護仲介」是照護老人的好朋友,是陪伴家人的外籍看護。近年來由於人口老化與社會經濟型態變遷等因素的影響,家庭能提供的照顧能力逐漸減少,當病患住院而其家屬難以獨力照顧時,家庭選擇僱用「外籍看護」來協助家屬陪伴與照顧病患,是普遍存在的現象。在昔日,只有富有人家才有能力將家務和帶小孩的繁雜工作假手於幫傭的本地中年婦女,而今,請女傭是最好的解決方案。像其他發達國家,在我國許多家庭,尤其是華裔家庭,只要家庭收入在三千零幾以上的夫婦,都可申請聘用外國女傭,外勞看護工或照顧年長的老人家,像外勞仲介這樣的照顧工作,吸引許多勞動市場弱勢群體的投入,其中以已婚、中高齡、就業競爭能力較低的女性為主要的人力來源將病患照顧人力管理委外經營,承攬醫院業務的人力仲介單位再將旗下人力引介為家屬僱用。 依全民健康保險局資料顯示,老人罹患疾病一般在醫療院所住院治療,返家繼續療養,老人返家後,不僅造成折衷家庭照護人力莫大負擔,照顧者亦缺乏專業照護經驗,於照顧過程中倍感挫折與壓力。故對罹患慢性疾病長輩而言,即需一個專業的照護機構。 生活在『家』中,對老人家是有著特殊意義的。它代表著可以見到長久以來熟悉的老朋友、有喜愛的小吃與生活活動,連長期使用的傢具都充滿著回憶。「蘋果看護中心Apple」提供您 ,外勞仲介服務,居家看護,家庭看護,醫院看護,  外勞申請,外勞仲介等專業服務,所需要的彈性服務,官方統計台灣有3萬多名逃跑外勞,到底這些外勞為何要選擇逃跑?台灣外勞制度出了什麼問題?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資深研究員顧玉玲今(20)日在新頭殼「開放編輯室」節目指出,不能自由轉移雇主、滿2年必須出境、不肖雇主和仲介的剝削,這些都是造成外勞不斷逃跑的主因。顧玉玲呼籲,政府必須針對制度對症下藥才能解決問題,而不是加強查緝和提高檢舉獎金治標不治本。


顧玉玲在新頭殼newtalk「開放編輯室」節目中指出,所謂的逃跑外勞就是逾期居留的外籍勞工,然而一般人卻不會稱逾期居留的白領外國人為「逃跑老外」、「逃跑外國人」。曾有外國人不解的問顧玉玲,所謂的「逃跑外勞」是住在監獄嗎?否則為何要用「逃跑」這兩個字?


從白領外國人的角度來看,除非住在監獄這樣嚴密控管的地方,否則為何要逃跑。顧玉玲表示,「逃跑」二字隱含我們對待外勞是用嚴密的監管,所以如此不難理解外勞為何要逃跑了。


顧玉玲也指出,目前在台灣的外勞約有37萬人,其中有一半是在工廠工作的外勞,另外一半中有18萬人是從事看護、幫傭的家事服務外勞。她說週休二日在台灣是普遍的概念,但是有9萬人以上的家事服務外勞是沒有休假的,另外9萬人中只有少部分能週休一天,外勞的休假退回到了工業革命時的水準了。


顧玉玲強調,不得自由轉換雇主是外勞逃跑的主因之一,很多外勞受不了雇主的虐待,或者是有更好的工作條件驅使,讓外勞逃離原本的雇主。「自由轉換雇主是我們都有的權利,為何外勞不能一起享有?」顧玉玲說道。她也指出,甚至有不肖仲介業者勾結雇主,向政府單位謊稱外勞逃走,但實際上外勞並沒有逃跑,但因為身分已成為逃跑外勞,所以更受到雇主控制而無法自由行動。


仲介制度是外勞問題另一個大黑箱,顧玉玲認為政府應將仲介收回由國家自己做,這樣對外勞才能有更好的保障。她指出有些不肖仲介為了抽取高達20萬的仲介費,除了刻意讓外勞逃跑使得可以引進更多外勞之外,也會與不肖工廠勾結給予外勞配額的回扣,這都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顧玉玲呼籲,政府一定要正視外勞逃跑的根源和主因,對症下藥去改善外勞制度,否則無法讓逃跑外勞消失,而且只會讓逃跑外勞問題愈趨嚴重。

何謂「家庭外勞看護」?

雇主聘僱外勞應善盡生活照顧服務責任並保護其隱私
關於民間團體反映雇主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僱菲籍勞工,卻於勞工女子宿舍裝設自家公司生產之監視錄影器,涉及侵犯渠等勞工人權及隱私權,亦構成性騷擾乙事,勞委會表示雇主應依規定針對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提供妥適之住宿及人身安全環境,並落實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內容與善盡管理之責,其中有關宿舍管理及人身安全部分,應於尊重外國人人權原則下,善盡保護外國人隱私,外勞仲介表示如雇主有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性騷擾防治法等規定情事,即應依法處罰。
 關於菲籍勞工申訴表示雇主應全面撤除宿舍之監視錄影器,經臺北縣政府99年9月9日前往實地查察後,已針對雇主違法行為開出限期改善通知。勞委會表示,雇主如經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法廢止雇主聘僱外國人之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一部或全部。至涉及職場性騷擾部分,如經臺北縣政府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調查屬實,將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裁罰新臺幣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又如雇主涉及違反刑法規定之妨害秘密罪嫌,即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或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外國人得循司法途徑提告,違反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

另菲籍勞工業經司法警察機關鑑別為人口販運被害人,且已妥善安置,其工作權益依法均受保障,被害人除得與雇主解約依本法轉換雇主外,亦可依人口販運被害人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向本會申請工作許可,停留期間得在臺從事工作。



 

政府為提昇外勞申請-照顧服務人員專業形象,鼓勵其服務精神,政府特舉辦2011年度資深敬業暨服務卓越外勞仲介公司評選,本次共計60家獲選,針對老人福利機構類及居家 外勞評選資深敬業及服務卓越照顧服務員獎項,其中外勞申請老人福利機構類資深敬業獎計5家;居家看護服務類資深敬業獎計30人、服務卓越獎50人。

政府社會局表示人力仲介的外籍看護服務、老人福利機構及醫療院所中都隨時可見,但這群提供專業外籍勞工服務的照顧服務員確實常被人遺忘,其實外勞必須經過嚴格的訓練後,才能 照顧外勞進步證書進而提供民眾最完善的服務,除了家事服務外更提供身體照顧,其中外勞人力仲介服務的業務服務員尤為辛苦 ,不論縣民住在山上或是海邊,照顧服務員都必須不辭勞苦到縣民家中提供服務,使個案家屬能更放心的外出工作、家裡主要照顧者得到喘息的機會,更使得長年臥病在床長輩漸漸恢復生命的光彩,工作認真負責、願意針對不同的個案學習成長,並為個案用心付出,照顧技巧深獲個案的肯定,舉凡擦澡沐浴或肢體關節活動,都能使受照顧者得到妥適的照顧,邱楊女士曾照顧一位獨居老人,長輩因下肢不良於行,且住在公寓5樓,無法下樓購買餐食,又無法自己煮食,外勞仲介公司提供,每個外勞看護讓長輩感受到服務員的溫暖及愛心。有一位下半身癱瘓的身心障礙者,因較個性害羞不願意他人協助沐浴(包含母親),但因肢體障礙又無法自我清潔。
,從事居家外勞服務工作達10年以上,服務過許多個案,經歷過許多個案或其家屬的生老病死,案主與家屬把服務員當作是自己的家人,一起分享生命中的悲傷與喜悅。李女士曾經申請外勞服務一名長輩,長輩長期臥床並利用管灌餵食,所以開始服務時個案幾乎不語,讀報蘋果日報給長輩聽,外勞照顧病患生活品質及身體狀況也獲得大幅度的改善,曾經有個案表示,李女士總是將歡笑傳撥給大家,讓接居家看護受服務的長輩感受愉快氣息,所有不快樂的事,只要經由專業 外勞相關業務的。

「2011年度銀髮貴族神采飛揚才藝秀暨績銀髮貴族、老人福利機構、居家外勞服務單位、照顧服務員表揚」活動公開表揚,除了肯定這些長年服務失能縣民的照顧服務員,工作辛勞及服務卓越,更期待更多具愛心、耐心及熱誠的縣民頭家加入照顧服務的行列,一起來照顧這些需要幫助的 北市「外勞事務科」 8/5正式成立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組織修編,8月5日正式上路。其中外勞業務由原第二科分離,將由「外勞事務科」專責處理外勞查察、諮詢,以及外勞仲介管理事項。在組織修編正式實施後,外勞逃逸通報、外國人安置通報,應逕洽外勞事務科;另外,以郵寄方式申請「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書」,仍維持勞工局本部為統一受理窗口,親自取件者亦同。
  依據勞工局新的組織架構,原本第一科改制後為「勞資關係科」,掌理工會輔導業務、勞工福利、工作規則審核、勞工退休準備金等事項,原第二科改為「勞動基準科」,掌理勞動條件、勞資爭議、勞工安全衛生、勞動檢查、職業災害勞工保護及勞工權益基金管理等事項,原第三科改為「就業安全科」,掌理防制就業歧視、性別工作平等、就業促進及職業訓練,以及仲介本國人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與管理事項。
  這次修編新增外勞事務科、身障就業科等2科,其中外勞事務科由原第二科外勞股抽離,單獨成立,身障就業原屬第三科業務,也於這次改制中成立專屬機構。原四科改制後為秘書室。
  外勞事務科長陳惠琪表示,外勞相關業務於原本的外勞諮詢中心正式上路,分為查察股與諮詢股,其中查察股處理外勞入國訪視、民眾檢舉,並執行專案查察;而諮詢股為勞資爭議協調、外國人解約驗證等。

  事業單位申請外勞前,應向地方政府申請開立「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台北市因製造業、營造業較少,申請以養護機構申請者最多。陳惠琪說明,目前內部處理該項申請,仍由局本部統一窗口受理,其中有關勞資會議、勞工退休準備金、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以及相關行政罰鍰等項目,再會同各業務單位開立。提醒雇主申請時,如以郵寄方式申請,仍應以勞工局市府路辦公區為收件地址,勿將案件寄至外勞事務科。親自辦理者,受理、領件的窗口亦同。
 


【聯合報╱記者曾懿晴/台北報導】 2010.12.18 03:02 am
來自菲律賓、泰國、印尼及越南的外籍勞工,昨天在總統府前抗議,要求修改外勞政策,抗議代表在陳訴不公時傷心落淚。
記者徐兆玄/攝影
國道六號崩塌壓死六名「逃逸外逃」,震驚台灣社會。昨天是國際移工日,台灣移工聯盟及菲律賓、印尼、越南等外勞到總統府前,抗議現行外勞政策使台灣逃逸外勞多達三萬三千五百人,猶如「現代奴隸政策」。
「抗議政府製造逃逸外勞!」頂著十二度低溫,數十名身穿黑衣的外勞挺身而出,呼籲政府改善詬病叢生的外勞政策,並遞交民間申訴函,盼望政府重拾躺在勞委會長達八年的家事服務法,讓外勞不再成為惡法下的犧牲者。

台灣目前有卅七萬六千名外勞,其中逃逸外勞便多達三萬三千五百一十人,高達七成五為女性。為什麼外勞要冒險逃逸?移工聯指出,外勞在台工作滿三年須出境,若想要再回台工作,則必需支付高達六千五百美金仲介費。
越南外勞阮氏芳昨天淚灑凱達格蘭大道,阮氏芳當初為了解決越南家中困境來台。工作薪資卻低得難以想像,前兩年收入僅十萬元,如果第三年回越南,不僅還不起借貸費,全家還可能淪為街友,想回台工作,又得支付高額仲介費。
阮氏芳因此成為逃跑外勞,十個月前得知家人病危,想回到家鄉,自首後卻因警方發現仲介非法,她以人口犯運被害者身份協助調查十個月,至今仍困在台灣。
移工聯呼籲政府取消外勞居留年限、逾期居留罰金與重新入境管制,讓外勞自由轉換雇主,並對逃逸外勞全面除罪化。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指出,家事服務法的草案預計下個月會出來,希望透過公聽會傾聽勞資雙方聲音。至於外勞自由轉換雇主問題,相關的配套措施還在集思廣益。
【2010/12/18 聯合報】
 

外勞仲介新制 衝擊科技業
  勞委會昨(23)日通過產業外勞仲介政策調整案,外勞進用比率由三級改為五級制,電鍍等具辛苦、汙穢、危險特性的3K產業,進用比重最高達35%,高科技產業則降為10%,千名員工以上的大型企業改為按人數遞減外勞比率,將自10月1日實施,預期大型科技業受到較大衝擊。
  勞委會自民國96年常態開放製造業3K3班聘雇外勞,但因應97年底金融風暴,保障國人就業機會,98年3月7日停止3班引進外勞,如今因現行核配外勞比率不夠精細,無法符合不同行業實際需求,勞委會與經濟部工業局、勞資團體及專家學者會商,考量產業關聯、缺工情形等因素後,研提3K新制方案。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表示,失業率還在高點,還有超過五十七點六萬人失業,「現在寧可政府花錢,讓企業進行職務再設計,讓3K工作的就業環境更友善,吸引本勞投入」,不是急著放寬外勞聘僱比率。他質疑,這是因為小幅調整基本工資而對資方釋出的善意。
  勞委會職訓局局長林三貴表示,這次調整產業分級主要是讓外勞核配比率合理化,除非產業整體本勞就業人數提高,否則外勞人數不會只因這次調整分級就增加;目前3K外勞人數約十七萬八千人。
  他指出,前年因為金融海嘯影響,一度暫停三班制製造業外勞輸入申請,這次其實是將三班制併入3K產業、重新檢討。過去3K製造業外勞核配比率,是由工業局依據業者產業種類分三級,再依其生產線的數量計算,因級別不同,每條生產線可申請十五%、十八%、二十%的外勞。
  由於企業反映這種分級方式不合時宜,「需求高的產業不夠用,需求低的產業用不到」,因此,本次修正後、增加廠商分級從原本三級增加到五級,從三十五%、二十五%、二十%、十五%到最少十%。

  其中,能夠聘僱到三十五%的行業,只有專業印染整理業、專業金屬基本工業鑄造業、專業金屬鍛造業、專業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業等國人任職意願極低的四種行業。此外,不再以生產線計算,改以企業聘僱本勞的勞保總人數計算可申請的外勞人數。
  對於比較有能力改變製程,讓勞工願意參與的大型企業,適度降低可申請的外勞比率。企業人數超過千人的部分,外勞進用遞減一%,超過兩千人的部分減二%,三千人以上的部分降低三%。
  這項修正預計九月二十九日發布、十月一日實施。企業現有外勞人數若已高於新制規定人數比率,直到現有外勞到期前仍可持續適用原有配額。
 

 

外勞政策大調整 高科技業降為 10%
首度對大型企業採「降低核配比率原則」 每增一千員工核配比率降 1% 新制 7 、 8 月將上路

 勞工委員會外勞政策諮詢小組日前通過「產業外勞政策調整案」,原先本、外勞比率分為 15 %、 18 %、 20 %三級;未來改為 10 %、 15 %、 20 %、 25 %、 35 %五級制。

國人較願投入的高科技產業等,較沒有找外勞問題,進用外勞由 15 %降為 10 %。新制約 7 、 8 月上路。

勞委會並有條件恢復 3 班制外勞,併入「 3K 」產業。台灣 3K 產業的說法來自日本「 3K 仕事」,即「骯髒」、「危險」、「辛苦」。勞委會表示,比率從三級調到五級,對外勞政策變動不大,只是「資源重分配」、人數結構改變。外勞人數沒有額外增加,而視產業性質不同適用不同的比率。

勞委會舉例,「五級制」調整放寬不易找到本國勞工的 3K 產業,如染整、鑄造業等,讓這些行業進用外勞最高比率可達 35 %。

景氣逐漸回溫,不少企業界要求增聘外勞。去年初,勞委會曾因金融海嘯禁止外勞 3 班制,今年 1 月已決定採有條件恢復 3 班製程產業進用外勞,併入 3K 產業一併計算。

另外,新制首度對大型企業採取「降低核配比率原則」,如果勞保人數達 1000 人以上的企業,每多 1000 名勞保人數,外勞核配比率就降 1 %。假設某高科技電子廠有 3000 名員工,除了外勞人數適用 10 %進用比率,還得再砍 3 %,能用外勞比率只剩 7 %。

千人以上企業:形同懲罰

【記者鄒秀明/台北報導】廣達、仁寶等業者均表示,主要生產線不在台灣,晉用外勞比率多寡,對公司業務沒有影響;但是,有面板業者表示,若是針對每晉用千人以上,減少 1% 的外勞雇用比重,反而形同懲罰創造大量就業機會的業者。

業者表示,如果將大型科技業雇用外勞比重限定在一成以下,對一般大型公司營運沒有影響,但是,若針對每雇用千人上的企業,又限縮外勞比重 1% ,例如,公司若雇用 5000 人,外勞可雇用比重反而減少 5% ,等於懲罰創造大量就業機會的公司,根本無助台灣產業競爭力。

至於筆電大廠則由於生產線早已外移,縮減外勞比重其實對企業影響不大,也有業者透露,幸好已將生產線外移,認為外勞限縮對在台採用多數勞力的業者,才有較大的不利衝擊。

【 2010-04-14 / 聯合報 /AA3 版 / 財經】

1. 外勞既不可,將分級細緻化,應有必要! 2. 3 班制本來便具 3K 性質! 3. 3K 工作未來仍可考慮陸勞!
 

國道六號工安意外讓外勞黑工問題浮上檯面。這群國內重大建設的幕後「黑手」,每次來台至少得花一半時間還清仲介費,有些甚至債還沒還清就得被迫回國,落跑情況自然越來越多。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十月底將開會研商是否讓外勞「自由轉換雇主」,降低外勞逃跑誘因。
  卅歲印尼籍外勞阿迪,一年前飄洋過海來台灣工廠上班。阿迪說,到台灣來得付上十幾萬的仲介費,家裡人東湊西湊先付了三分之一,剩下的就從他在台灣的薪水每月扣除。
  阿迪說,家鄉很多人都跑來台灣打工,如還清外勞仲介費,「回家就可以當有錢人。」所以在工廠裡每個同鄉寧願拚命加班,希望在有限期間內趕快賺夠錢,「拿錢回家才有面子!」
像阿迪這樣的外勞,在台約有十八.九萬人。據統計外勞占台灣基層勞工約十一%,他們每天拚命工作,每月平均工作一百七十八個小時,每月卻僅能掙得一萬七千多元;不夠?那就更拚命的加班,台灣產業外勞每月平均加班四十七個小時,只為額外掙得四千八百多元的加班費。外勞從事都是危險性較高、環境較骯髒的缺工工作,也就是冒著生命危險工作一個月,只拿到二萬三千多元。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理事長顧玉玲表示,若外勞能順利還清仲介費,那還算幸運。兩年前金融海嘯爆發時,台灣許多工廠「中槍倒地」關廠,有外勞來台工作沒幾個月就失業,反而背了一屁股債。

顧玉玲說,外勞來台打工,平均得付出八到廿五萬的高額外勞仲介費;調查更發現,台灣外勞至少得花一年半工作還債,意即來台至少有一半時間「做白工」,如果還沒賺到錢,聘雇許可就到期,「怎麼有理由不落跑?」
移民署每年雖可查到約萬名逃逸外勞,每年卻有一.二萬名外勞逃跑。
顧玉玲指出,外勞許可屆滿後無法自由轉換雇主,是逃跑外勞抓不勝抓主因。由於我國政府規定,外勞屆滿後一定得回國,如有意願可申請來台工作,但一往一返又得繳交鉅額仲介費,「是制度不合理逼他們落跑」。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回應,十月底會召開外勞政策諮詢小組會議,會和移民署討論如何加強查緝非法外勞外,也會討論讓外勞自由轉換雇主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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